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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法科 律师

张法科, 毕业于厦门大学。现任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潍坊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宣传部长。曾连续获得“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自1987年起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创办了潍坊市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又创办了潍坊同心律师事务所(现名:山东鲁潍同心律师事务所)。其业务领域涉及各类诉讼案件及非诉讼业务。曾经为二十家大中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并参与许多重大有影响案件,涉案标的3亿多元。对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方面法律事务尤为擅长。

夏茂昌 律师

夏茂昌, 民商业务部主任潍坊市潍城区政协委员毕业于山东冶金工业学院,工学学士,经济师,后又在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律师专业毕业,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职业,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民事、经济、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尤其是擅长公司股权、产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离与收购、公司清算及破产等业务。

张永华 律师

张永华, 刑辩业务部主任 毕业于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解放军重庆通讯学院,工学学士、法学学士。1993年级从事律师职业,以“忠诚、勤勉、公正”为行动准则,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及代理,1998年参与了号称全国第一案的曹亚莎、刘锦祥金融凭证诈骗案的辩护工作,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报,2001年参与号称山东省第一案的范明军等侵犯商业秘密案的辩护工作。张永华律师现任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潍坊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潍坊华光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郝洪军 律师

郝洪军, 涉外及非诉讼业务部主任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学士。1996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民事、经济、房地产业务方面由较深的造诣,尤其是在涉外及非诉讼事务领域业绩突出,深得客户信任。

关恩栋 律师

关恩栋, 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所学专业法学专业。执业经历尚称不上长,但经历案件往往极具代表性,如医疗纠纷案件,环境污染案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可见,专业跨度之大。而我能很快进入角色,所操作各类案效果普遍较好。所以不谦虚的给自己一个评价:学习能力是我之所长。目前担任潍坊市人民医院、山东润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所操作北京清华同方软件公司诉山东蓝剑软件公司复制权纠纷一案,创潍坊当地法院知识产权最高赔偿案例。2004年主办了山东最大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其操办效果得到当事人普遍赞誉。目前虽从年龄而言尚可称得上年轻,但对律师角色有着清醒认识,对每一个案件当以竭尽之工作态度,取问心无愧的工作效果。我唯相信的一句格言即是米卢曾经说的“态度决定一切”。

肖平礼 律师

肖平礼, 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法学本科。从事律师业务以来,成功的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案件,特别是在公司法、劳动法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民事诉讼代理及公司设立、改制等法律事务。对劳动争议、工伤等法律研究,有很深的造诣。联系电话:13864600211

刘伟昌 律师

刘伟昌,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1994年从事律师职业,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法有较深的研究,擅长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事务。

刘玮 律师

刘玮, 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擅长金融法律事务,对公司法有专项研究。

玄恩胜 律师

玄恩胜,

毕业于青岛大学,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成功的办理了多起民事、经济、刑事、仲裁等案件。业务专长:房地产、民商诉讼代理、合同审查、专项事务调查、商务谈判等事务。 

孙庆功 律师

孙庆功,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具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孙庆功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工作作风严谨、缜密,对法律的理解和综合运用能力强。执业以来,成功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讼案件数百起,经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擅长代理各类重大、疑难民商事、刑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金融证券、公司股权投融资、公司并购、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刑事辩护领域有专门研究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担任十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到顾问单位和当事人的广泛称赞和好评。

业务擅长:金融证券、非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中票及集合票等债券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公司投融资及并购、企业改制及清算、公司诉讼、外商投资、涉外贸易、法律顾问

典型诉讼案例:

    1.担任上海XX投资有限公司诉潍坊XX汽车运输公司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被告代理人,代理意见被潍坊市中院全部采纳,免除被告的保证责任,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两千多万元;

    2.担任潍坊市潍城区李某持斧砍死父、嫂故意杀人案一审辩护人,潍坊市中院判处李某死缓;
    3.担任孙某持枪抢劫、故意杀人案二审辩护人,山东省高院改判孙某死缓;
    4.担任安丘市王某持刀抢劫出租车、故意杀人案的一审辩护人,潍坊市中院判处王某无期徒刑。

律师执业证号:13707200810145974

联系电话13791884328     0536-2115911   0536-2115900        E-mailsqglawyer@126.com